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晶科能源心虚发布“不实报道声明”

2015-11-09 13:29:45

  初冬的阴冷,无法阻挡晶科能源和供应商之间因合同纠纷而导致的矛盾不断升级。在接连被网络媒体爆出“晶科能源合同纠纷暗中案”、“江西两光伏企业掐架,晶科能源被指耍赖后”,这家在美国上市的光伏企业(晶科能源:纽交所代码JKS)有点坐不住了。2015年11月5日,晶科能源在多家网络及行业媒体上发布了“严正声明”:“在商业活动中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,本公司均交由人民法院和相关司法部门处理。本公司坚信有关人民法院和司法部门将根据事实,依照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裁决和处理”、“对于部分网络媒体未经过事实调查,随意杜撰和散播相关不实报道,及违反新闻管理制度的行为,本公司予以强烈谴责。”

  且不说在此合同纠纷中,晶科能源败诉之后以商业贿赂名义诉讼明冠公司是否真有其事,就法院已经生效的终审判决拒绝执行、导致被被明冠公司申请冻结账号,和其坚称的“坚信有关人民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和处理”,是否有点矛盾呢?而在网络新闻中被指出的恶意诉讼,该公司声明并未提及,是否有故意躲避之嫌呢?

  常言道:“事怕惦,理怕翻”。如果说网络媒体杜撰了事实,晶科公司是不是应该在声明中公开真正的事实是什么呢?何必要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呢?

  笔者也不相信晶科能源作为在美国以法治严苛著称的国家上市,能做出违背诚信,甚至“耍赖”的事情来,但通过网络搜素晶科能源的诉讼,似乎每一个判决都有这方面的嫌疑。

  2009年邢冠军诉信阳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,晶科能源及其合作伙伴,为了逃避给合同居间人的居间费用,拒不承认发生采购行为,被诉讼后法院判决晶科能源支付居间费用。此案由(2009)信中法民终字第265号判决生效。来源:四川热线